在抖音平台上刷赞评论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这一问题,随着短视频行业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已从单纯的平台规则争议升级为法律层面的严肃命题。当流量成为衡量内容价值的核心标尺,刷赞评论、数据造假等现象逐渐滋生,其背后隐藏的法律风险与社会危害,亟需从法理与实务维度厘清。
刷赞评论的行为本质,是通过技术手段或人工方式虚构点赞、评论数据,以营造内容热度。在抖音平台上,这种行为表现为机器批量刷量、水军集中评论、第三方工具接口篡改数据等多种形式。从动机看,既有个人用户追求虚荣心的“刷存在感”,也有商家为提升店铺销量、吸引合作的“流量焦虑”,更有MCN机构为包装网红、哄抬数据价值的“商业运作”。然而,无论何种形式,其核心都是通过虚假数据扭曲内容真实传播效果,这种“数据注水”行为看似是“流量游戏”,实则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视角审视,抖音平台上的刷赞评论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该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当商家通过刷赞评论虚构产品“好评如潮”、营造“爆款”假象时,消费者基于虚假数据做出购买决策,直接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例如,某服装商家通过抖音店铺刷赞评论,将普通款包装成“网红爆款”,导致消费者误判产品实际口碑,同类商家因数据失真陷入竞争劣势,这正是典型的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将视角转向《网络安全法》与《数据安全法》,刷赞评论行为则涉嫌侵犯平台数据权益与破坏网络生态。抖音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其对用户行为数据、内容传播数据享有合法权益,这些数据是平台算法推荐、内容审核、信用评价的基础。刷赞评论通过技术手段伪造用户交互数据,本质上是对平台数据真实性的破坏,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第七条“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部门、有关部门举报”的规定,也违背了《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二条“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数据”的原则。当虚假数据污染平台数据库,不仅会导致算法推荐机制失灵,优质内容因数据造假被压制,更会长期损害平台的数据公信力,最终影响全体用户的体验。
平台规则与法律责任的衔接,进一步印证了抖音刷赞评论行为的违法性。抖音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中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虚假交易、刷单、刷量、刷评论、刷赞等行为”,违规者将面临内容下架、限流、封禁账号等处罚。这种平台自治规则虽属合同范畴,但与法律规范形成双重约束——当刷赞评论行为同时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时,用户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更要接受法律制裁。实践中,市场监管部门已多次对抖音平台上的刷量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如2023年某MCN机构因组织网红刷赞10万次、虚假评论5万条,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这表明“刷数据”绝非“灰色地带”,而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
社会危害层面,刷赞评论行为正在侵蚀短视频行业的信任基石。抖音作为拥有超10亿用户的社交平台,其内容生态的真实性直接关系到社会信息的传播质量。当虚假点赞、水军评论充斥屏幕,用户难以分辨内容的真实价值,长此以往将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优质创作者因数据造假失去竞争机会,而投机者通过流量造假获利,最终破坏整个行业的创新活力。更严重的是,若刷赞评论被用于传播虚假信息、煽动情绪,还可能引发社会信任危机,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的要求背道而驰。
厘清个人与商业主体的责任边界,是判断违法性的关键。对于普通用户,偶尔因好奇或虚荣心进行少量刷赞评论,可能主要违反平台规则,面临封号等内部处罚;但若以营利为目的,长期组织或参与刷量产业链,则可能构成《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对于商业机构、MCN等主体,无论规模大小,只要通过刷赞评论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均属于违法行为,且情节越严重、数据规模越大,面临的处罚越重,甚至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归根结底,抖音平台上的刷赞评论行为绝非“流量捷径”,而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它不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破坏公平竞争与数据安全,更侵蚀着短视频行业的信任根基。治理这一乱象,需要平台强化技术识别与违规惩戒,监管部门完善法规细则与执法力度,用户树立“内容为王、数据真实”的价值观,唯有三方协同,才能让抖音等平台回归内容本质,让流量真正成为优质价值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