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抖音平台上刷评论和点赞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这一问题随着短视频行业的爆发式增长,逐渐从技术细节演变为法律与伦理的焦点。抖音作为日活用户超亿的社交平台,其内容生态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用户生成内容的真实性与互动数据的可信度。然而,“刷评论点赞”这一通过非自然手段人为提升内容热度的行为,正在悄然侵蚀平台生态的根基,其法律边界也亟待厘清。
刷评论点赞的本质,是数据造假与流量操纵。从技术实现看,可分为三类:一是人工“水军”,通过雇佣大量账号批量完成点赞、评论任务;二是机器脚本,利用自动化程序模拟用户行为,实现秒级点赞与批量评论;三是MCN机构提供的“数据优化”服务,宣称能精准提升内容曝光率。这些行为的共同特征是脱离真实用户意愿,制造虚假繁荣。当这种行为用于个人账号涨粉时,或许仅涉及平台规则违反;但当其与商业推广绑定,尤其是涉及品牌营销、商品导流时,便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法律定性需结合行为目的与损害后果综合判断。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禁止“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在抖音场景中,若商家或MCN机构通过刷量虚构产品好评、夸大用户反馈,直接构成虚假商业宣传。例如,2022年某美妆品牌因购买抖音点赞评论服务,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虚假宣传,处以20万元罚款,这一案例印证了商业场景下刷量的违法性。即便非直接推广,若刷量行为导致其他创作者的优质内容被挤压曝光,破坏平台公平竞争秩序,也可能被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个人非商业性质的刷量行为,是否同样违法?这需区分情况。若仅为个人账号“涨粉”自娱自乐,未直接侵害他人权益或公共利益,更多违反的是《抖音社区自律公约》等平台规则,可能面临限流、封号等内部处罚。但若刷量行为涉及恶意差评、诋毁竞争对手——例如通过刷负面评论抹黑竞品商家,则可能构成《民法典》中的名誉侵权,需承担民事责任。此外,若使用非法软件或爬虫技术进行刷量,还可能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平台规则与法律监管的协同,是遏制刷量乱象的关键。抖音在《社区自律公约》中明确禁止“使用任何第三方工具或服务进行刷量、刷赞、刷评论等虚假行为”,并建立了“清朗”算法机制,通过识别异常账号行为(如短时间内集中互动、内容同质化)进行拦截。但技术手段并非万能——新型刷量工具不断迭代,隐匿IP、模拟真人行为的“高级水军”仍能绕过基础检测。此时,法律需成为平台治理的“后盾”。2023年国家网信办开展的“清朗·打击流量造假”专项行动中,就明确将“刷评论点赞”列为整治重点,要求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主体实施跨平台联合惩戒。这种“平台自治+行政监管”的双轨模式,正逐步压缩刷量的生存空间。
刷量行为的危害远超“数据失真”的表层。从用户端看,虚假评论误导消费决策,破坏平台信任机制;从创作者端看,劣币驱逐良币——当“内容质量”让位于“数据造假”,优质原创内容难以获得曝光,挫伤创作积极性;从行业端看,刷量形成“数据通胀”,导致广告主投放效果缩水,整个短视频产业链的生态健康受到威胁。更值得警惕的是,刷量产业链已形成分工明确的黑灰产:从软件开发、账号养号到数据交易,涉案金额动辄千万,不仅滋生诈骗、洗钱等衍生犯罪,更威胁数字经济的安全底线。
面对这一复杂生态,合规建议需多方协同。对普通用户而言,应明确“刷量=违法”的红线意识,尤其避免参与商业推广数据造假;对商家和MCN机构,需建立内部合规审查机制,将“真实流量”纳入营销核心指标;对平台,需持续升级反作弊技术,探索“区块链+内容溯源”等创新手段,确保互动数据可追溯;对监管部门,则需加快制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细化规则,明确刷量行为的法律责任划分,降低维权举证门槛。
归根结底,刷评论点赞的违法性争议,本质是数字时代“真实”与“虚假”的价值博弈。当点赞数成为内容价值的唯一标尺,当流量数据异化为商业成功的通行证,我们失去的不仅是公平竞争的环境,更是对“内容为王”初心的坚守。唯有通过法律划界、技术护航、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的多维发力,才能让抖音等平台回归“连接真实人与内容”的本质,让每一份点赞、每一条评论都承载真实的情感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