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赞刷评价行为在电商中普遍存在且难以解决?

有赞刷评价行为在电商中已从个别商家的“潜规则”演变为行业性的“顽疾”,其普遍存在与难以解决的背后,是平台机制、市场逻辑、技术漏洞与利益生态交织的系统性问题。当评价体系从“信任桥梁”异化为“流量筹码”,刷单行为便有了生存的土壤;而当技术迭代与监管滞后形成时间差,这一顽疾便愈演愈烈。

为什么有赞刷评价行为在电商中普遍存在且难以解决?

为什么有赞刷评价行为在电商中普遍存在且难以解决

有赞刷评价行为在电商中已从个别商家的“潜规则”演变为行业性的“顽疾”,其普遍存在与难以解决的背后,是平台机制、市场逻辑、技术漏洞与利益生态交织的系统性问题。当评价体系从“信任桥梁”异化为“流量筹码”,刷单行为便有了生存的土壤;而当技术迭代与监管滞后形成时间差,这一顽疾便愈演愈烈。要理解其根源,需深入剖析驱动这一行为的多元动力与破解困境的多重障碍。

平台机制的“流量悖论”为刷评价提供了生存空间。当前主流电商平台几乎都将“好评率”“评价数量”作为商品排序、店铺权重的重要指标,甚至直接与曝光量、流量分配挂钩。某头部平台曾公开承认,高评分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可提升30%以上,这种“好评=流量”的算法逻辑,迫使商家陷入“不刷单等死,刷单找死”的囚徒困境。更关键的是,平台流量分配存在“马太效应”——头部商家凭借资源优势可自然积累好评,而中小商家为突围,不得不通过刷评价获取初始流量,形成“大商家越活越好,小商家越刷越穷”的恶性循环。此外,平台对“差评”的过度敏感也加剧了这一问题:部分平台对差评采取“限流”“降权”等惩罚措施,导致商家对负面评价产生恐惧,转而用刷单“稀释”差评占比,进一步扭曲了评价的真实性。

商家竞争的“内卷化”让刷评价成为低成本突围手段。在电商行业增量见顶、竞争白热化的背景下,中小商家面临“三座大山”:获客成本高、流量转化难、品牌溢价弱。相较于动辄数十万的广告投放,刷评价的成本仅为真实流量的1/5至1/3,且“见效快”——一条虚假好评可能直接带动订单量增长10%以上。尤其在服装、美妆、食品等同质化严重的品类,消费者决策高度依赖评价,商家若缺乏初始好评积累,商品页面可能长期“沉底”,最终被迫退出市场。更值得警惕的是,刷评价已从“个体行为”演变为“行业默契”:当竞争对手都在刷单,不刷的商家反而会因“评价劣势”被市场淘汰,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这种集体无意识的“内卷”,让刷评价从“可选项”变成了“必选项”。

消费者行为的“评价依赖症”为刷评价创造了需求市场。在信息不对称的电商环境中,评价已成为消费者判断商品质量、商家服务的重要依据。数据显示,超过75%的消费者购买前会查看“追评”“视频评价”,60%的消费者将“带图好评”作为决策核心。这种对评价的高度依赖,催生了“刷单需求”的精准供给——灰产从业者通过模拟真实用户行为(如浏览、加购、咨询、下单、晒图),生成“高仿真”虚假评价,甚至针对特定人群(如宝妈、职场人)定制“场景化”好评话术,让消费者难以辨别。更复杂的是,部分消费者主动参与刷评价:通过“兼职刷单”赚取佣金,或为获取返利而“好评返现”,形成商家、刷手、消费者三方共谋的畸形生态。当评价的真实性被逐步侵蚀,消费者对平台的信任也会随之瓦解,进一步加剧刷评价的恶性循环。

技术迭代与监管滞后的“时间差”让刷评价难以根治。刷单产业已形成成熟的“技术+服务”产业链:从“号源”获取(实名认证的手机号、支付账户)、“IP池”搭建(动态IP、地理位置伪装),到“行为模拟”(真人模拟浏览轨迹、智能客服对话),再到“内容生成”(AI撰写评价文案、PS制作带图评价),技术手段不断升级,甚至能绕过平台的风控系统。例如,近年来流行的“云刷单”平台,通过分布式服务器和自动化脚本,可在短时间内生成上万条“真实感”评价,而平台的人工审核效率远跟不上技术迭代速度——一条评价的人工审核成本约0.5元,而批量刷单的成本低至0.1元/条,投入产出比的悬殊让商家铤而走险。另一方面,监管存在“三难”:一是跨平台协作难,刷单平台往往注册在境外,执法部门难以追踪;二是取证认定难,虚假评价与真实评价的界限模糊,法律对“刷单”的界定仍存在争议;三是处罚力度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刷单最高罚款仅20万元,对于动辄千万级GMV的商家而言,违法成本远低于收益。

平台商业利益与真实性的“两难选择”加剧了治理困境。电商平台本质上是一家“流量公司”,评价体系的真实性与其商业利益存在潜在冲突:严格打击刷单可能导致大量商家流量下滑,影响GMV和平台收入;放任刷单则可能损害用户体验,降低用户粘性。这种“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的矛盾,让平台在监管时难免“投鼠忌器”。例如,部分平台对“头部商家”的刷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担心影响核心商家的经营积极性;而对中小商家的“零星刷单”则严厉打击,形成“选择性执法”的印象,进一步削弱了监管的公信力。此外,平台治理存在“滞后性”——往往在刷单形成规模后才介入,此时虚假评价已扩散至全网,清除成本极高。

要破解有赞刷评价行为的困局,需重构评价体系的底层逻辑:平台需摆脱“唯好评论”的算法思维,引入“多维度评价体系”(如物流速度、客服响应、售后时效等),降低单一好评的权重;监管部门需建立跨平台的“刷单黑名单”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切断灰产的资金链;消费者则需提升媒介素养,警惕“过度美化”的评价,主动举报可疑行为。唯有打破“刷单-流量-更多刷单”的闭环,才能让评价回归“传递真实信息”的本质,重建电商生态的信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