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赞行为在社交媒体平台上频繁进行会不会触犯国家法律规定并承担法律责任?

社交媒体平台上的刷赞行为,已成为数字时代流量造假的典型缩影。当这种行为从偶发变为高频操作,其法律边界也逐渐成为行业与公众关注的焦点:频繁刷赞是否触碰法律红线?行为人又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这一问题不仅关乎平台生态的健康,更涉及对数据真实性与市场公平秩序的维护,需要从法律性质、责任认定与监管实践三个维度展开深度剖析。

刷赞行为在社交媒体平台上频繁进行会不会触犯国家法律规定并承担法律责任?

刷赞行为在社交媒体平台上频繁进行会不会触犯国家法律规定并承担法律责任

社交媒体平台上的刷赞行为,已成为数字时代流量造假的典型缩影。当这种行为从偶发变为高频操作,其法律边界也逐渐成为行业与公众关注的焦点:频繁刷赞是否触碰法律红线?行为人又将面临何种法律责任?这一问题不仅关乎平台生态的健康,更涉及对数据真实性与市场公平秩序的维护,需要从法律性质、责任认定与监管实践三个维度展开深度剖析。

刷赞行为的法律定性,本质是对数据真实性的破坏与对公平竞争秩序的干扰。从技术实现路径看,刷赞通常通过“养号矩阵”“自动化工具”或“人工众包”完成,其核心逻辑是通过虚假流量制造内容受欢迎的假象,进而操纵平台算法推荐机制。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以及《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的规定。当刷赞行为用于商业推广时,更涉嫌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禁止的“虚假宣传”,通过虚构交易量、用户评价等方式误导消费者,破坏了基于真实数据的市场竞争规则。

在民事责任层面,频繁刷赞行为可能同时触发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一方面,几乎所有社交媒体平台的服务协议均明确禁止“使用任何第三方工具或服务进行虚假流量操作”,用户刷赞直接违反了合同约定,平台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采取封禁账号、限制功能等措施。另一方面,刷赞行为若损害其他用户或平台的合法权益,例如导致优质内容被算法压制、广告主因虚假流量遭受经济损失,受害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主张侵权责任,要求刷赞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商业主体若组织刷赞进行虚假营销,还可能面临消费者的集体诉讼,赔偿金额可能因欺诈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而大幅增加。

行政责任是频繁刷赞行为面临的重要法律风险,尤其对于组织化、产业化的刷赞主体。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禁止“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进行流量造假、流量劫持”,违者将面临行政处罚。实践中,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刷单炒信”产业链开出罚单,其中包含大量以刷赞、刷量为核心业务的“MCN机构”或“网络水军”组织,涉案金额从数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凸显了行政监管对刷赞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刑事责任则是刷赞行为的“高压线”,当行为情节严重且造成重大社会危害时,可能触及刑法罪名。以“非法经营罪”为例,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若刷赞行为形成规模化产业链,通过提供有偿刷赞服务牟利,非法经营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即可构罪。此外,若刷赞行为与诈骗犯罪结合,例如通过虚构点赞数据诱导用户投资、购买商品,骗取财物,则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2022年浙江某地破获的“刷赞引流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AI技术批量生成虚假点赞账号,诱导受害者认为产品“热门”从而下单,涉案金额超千万元,主犯最终以诈骗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为刷赞行为的刑事风险提供了现实注脚。

当前,刷赞行为的法律监管仍面临技术迭代与跨境协作的双重挑战。随着AI换脸、虚拟数字人等技术的发展,虚假点赞的隐蔽性不断增强,传统基于账号行为特征的识别模型逐渐失效,需要平台与监管部门共建“AI+人工”的动态监测体系。同时,刷赞产业链呈现“境内组织、境外实施”的特点,部分犯罪分子将服务器架设在海外,通过加密通讯工具进行交易,给跨境取证与司法协作带来困难。对此,2023年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整治网络流量造假”专项行动,要求平台建立“刷赞行为黑名单”制度,并与公安机关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技术反制+全链条打击”提升监管效能。

回归本质,刷赞行为的法律风险本质是对数字时代“真实价值”的挑战。在流量至上的商业逻辑下,部分主体试图通过捷径获取短期利益,却忽视了法律对数据真实性的刚性要求与市场对公平竞争的底层需求。对于普通用户而言,应明确“刷赞即违法”的认知边界,避免因小失大;对于商业主体,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策,通过优质内容与服务赢得用户认可,远比虚假流量更具可持续性;对于平台与监管部门,则需持续完善技术手段与法律衔接,让“数据造假者”付出沉重代价,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唯有如此,社交媒体才能真正回归“连接真实、传递价值”的初心,数字经济的生态根基也才能更加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