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网络电商平台帮刷好评点赞行为是否违法?这一问题已成为电商生态治理的核心议题。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电商平台已成为消费主阵地,而虚假好评与点赞的刷单行为,正以隐蔽化、规模化的方式侵蚀市场信任根基。从法律定性到实践治理,帮刷行为早已超越商业道德范畴,演变为明确的法律红线,其违法性不仅体现在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更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成系统性破坏。
法律层面:帮刷行为构成多重违法叠加
我国法律体系对帮刷好评点赞行为的违法性界定清晰且严格。《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刷单行为通过虚构交易、伪造评价,直接违反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原则。实践中,商家通过“刷手”批量制造虚假好评,或第三方平台提供“刷量服务”,均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进一步禁止“组织虚假交易”,帮刷行为作为产业链条中的关键环节,无论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均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更具穿透力的是,帮刷行为还可能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可追究刑事责任;若涉及非法经营,如刷单平台形成规模化产业链、经营数额较大,则可能适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亦明确,在食品领域刷单炒信可从重处罚,这一司法导向延伸至全行业,凸显了帮刷行为的刑事违法风险。
平台责任:从“被动监管”到“主动治理”的转型
电商平台作为帮刷行为的主要发生场域,其治理责任与法律义务密不可分。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若平台对明知或应知的刷单行为放任不管,需与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实践中,头部平台已逐步构建起“技术+规则+生态”的治理体系。例如,淘宝通过“虚假交易识别模型”实时监测异常订单,利用大数据分析用户行为特征(如短时内大量下单、收货地址集中等),识别刷单行为;京东则建立“商家信用分”制度,对刷单商家实施降权、关店等处罚,并将数据同步至市场监管部门。然而,平台治理仍面临挑战:一方面,刷单产业链不断进化,出现“海外刷单”“社交平台引流”“AI生成评论”等新型手段,增加了技术识别难度;另一方面,部分平台为追求GMV(商品交易总额)数据,对中小商家的刷单行为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许态度,客观上助长了违法风气。平台治理的核心,在于打破“流量至上”的短视逻辑,将“真实性”作为电商生态的底层价值,通过技术投入与规则刚性,切断帮刷行为的生存空间。
消费者权益:虚假好评对知情权的系统性剥夺
帮刷好评点赞行为最直接的受害者是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的电商环境中,用户评价是消费者决策的核心依据。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23年数据显示,超过68%的消费者表示“曾因虚假好评购买到与描述不符的商品”,其中23%的消费者遭遇了“货不对板”“质量低劣”等问题,维权成本居高不下。虚假好评通过“刷量”制造“热销假象”,利用从众心理引导消费者非理性消费,本质上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严重侵害。
更值得警惕的是,帮刷行为正在扭曲消费评价体系。当真实评价被虚假信息淹没,消费者对平台的信任度持续下降,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诚信商家因不愿参与刷单而流量流失,而刷单商家凭借虚假评价占据搜索优势,最终导致市场资源配置失效。这种信任危机不仅损害个体消费者利益,更会削弱电商行业的整体公信力,阻碍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行业趋势:从“野蛮生长”到“合规共生”的生态重构
随着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帮刷产业链正面临“断链”危机。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反炒信”专项行动,全国共查处刷单炒信案件1.2万起,罚没金额达3.5亿元,涉案平台、商家、刷手均被依法追责。这一系列行动释放明确信号:帮刷行为绝非“灰色地带”,而是法律严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行业自律也在同步推进。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牵头的“电商诚信联盟”已制定《反刷单行为规范》,明确要求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参与刷单的主体实施跨平台联合惩戒。同时,区块链技术开始被应用于评价溯源,通过不可篡改的链上记录确保评价真实性,从技术层面根治“刷单”土壤。未来电商生态的竞争,将不再是流量的竞争,而是真实性的竞争,只有将诚信作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才能在合规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监管挑战:在技术迭代中筑牢法律防线
尽管法律与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帮刷行为的监管仍面临现实挑战。其一,取证难度大。刷单行为多通过社交软件、境外服务器进行交易,资金流与信息流分离,导致监管部门难以追溯全链条。其二,法律适用存在模糊地带。例如,“帮助型刷单”(如为商家提供刷单工具但不直接参与交易)的法律定性尚需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判例。其三,新型技术滥用。AI生成评论、虚拟账号点赞等新型刷单手段不断涌现,现有监管技术难以快速响应。
应对这些挑战,需构建“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平台、技术企业的协作,建立“数据共享、线索互通”的联动机制;法律层面需细化帮刷行为的构成要件,明确“帮助者”的法律责任;消费者也应提升维权意识,通过“随手拍”等方式举报虚假评价,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
在线网络电商平台帮刷好评点赞行为的违法性,已从法律条文走向司法实践,从行业乱象变为治理焦点。它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市场生态问题——当虚假信息侵蚀信任基石,数字经济便失去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唯有以法律为盾、以技术为矛、以共治为网,才能斩断帮刷黑产,让电商回归“真实、透明、诚信”的本质,让每一份好评都承载消费者的真实声音,让每一次点赞都成为市场价值的真实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