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赞软件销售是否违法?这一问题近年来随着短视频、社交媒体的爆发式增长而愈发凸显。在流量经济的驱动下,不少个人与机构试图通过“刷赞”快速提升账号权重、营造虚假热度,进而牟取商业利益,而刷赞软件的销售者则趁机在灰色地带分一杯羹。然而,销售刷赞软件的行为本质上已涉嫌违法,其不仅破坏了网络生态的公平性,更触碰了法律的底线。从法律界定、行业影响到监管实践,这一行为的违法性已有清晰脉络可循,亟需社会各方形成共识,共同抵制。
法律层面:刷赞软件销售已构成对多项法律的违反
我国法律体系对“刷赞”这一行为及其产业链的规制并非空白,而是通过多部法律形成交叉约束。首先,《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刷赞软件通过技术手段伪造虚假的点赞数据,本质上是对平台数据真实性的破坏,为使用者提供了“虚假宣传”的工具,而销售者作为工具提供方,已构成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间接违反。例如,在“某科技公司刷单炒信案”中,法院就认定,销售刷赞软件的行为属于“为他人虚假宣传提供技术支持”,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其次,《广告法》对广告数据的真实性提出严格要求,任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刷赞软件常被用于刷量广告数据,帮助广告主虚构投放效果,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广告主的利益,更误导消费者决策,销售者因此可能面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乃至吊销营业执照。
更为关键的是,《网络安全法》明确禁止任何个人和组织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刷赞软件通常通过模拟用户操作、利用平台API漏洞等技术手段实现,部分甚至包含恶意程序,可能对平台数据安全、用户隐私构成威胁。销售此类软件,已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关于“提供专门用于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的禁止性规定,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
行业影响:刷赞软件销售正在瓦解数字经济的信任基础
刷赞软件的销售与使用,对互联网行业的危害远不止于“数据造假”本身,更深层的是对平台生态、商业信任和创作环境的系统性破坏。在平台端,点赞、评论、转发等数据是算法推荐的重要依据,虚假数据会误导算法对内容质量的判断,导致优质内容被淹没,低质甚至违规内容获得流量倾斜。例如,某短视频平台曾披露,其算法因长期受刷量数据干扰,一度将大量虚假高赞内容推荐给用户,导致用户停留时长下降、广告转化率降低,最终不得不投入大量技术资源进行数据清洗,成本高昂。
在商业端,刷赞行为制造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对于真实运营、优质创作的商家或个人而言,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获得的自然流量,可能远不及使用刷赞软件者的“虚假热度”,这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原则,更让市场陷入“流量焦虑”——不刷量就难以生存,从而迫使更多参与者加入数据造假的行列,形成恶性循环。
对用户而言,刷赞软件的销售也在透支信任。当用户发现平台上的“爆款内容”可能是通过刷赞伪造,高赞商家可能存在虚假宣传时,对平台的信任度将大幅下降。这种信任危机一旦蔓延,可能导致用户流失,最终损害整个数字经济的长期发展。
监管实践:从“个案处罚”到“全链条打击”的趋势已形成
近年来,我国监管部门对刷赞软件销售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从早期的“个案处罚”逐步发展为“全链条治理”。2021年,国家网信办开展“清朗·打击流量造假”专项行动,明确将“销售刷赞软件”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多地公安机关破获多起销售刷赞软件案,涉案金额从数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例如,江苏警方曾打掉一个专门销售短视频刷量软件的团伙,该软件通过模拟真人操作为用户刷点赞、刷粉丝,累计销售金额超500万元,最终主犯因“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平台层面的治理也在同步深化。抖音、快手、小红书等主流社交平台均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异常数据,对使用刷赞软件的账号进行限流、封禁处理,并向监管部门同步销售线索。部分平台还建立了“黑灰产共享数据库”,联合行业组织共同打击刷赞软件销售者。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的处罚已从单纯针对“使用者”向“销售者”“开发者”延伸,形成了“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打击态势,这一趋势让刷赞软件销售的违法成本急剧上升。
用户风险:购买刷赞软件并非“捷径”,而是“陷阱”
尽管部分销售者以“一键涨粉”“快速上热门”为噱头吸引消费者,但购买刷赞软件实则暗藏多重风险。从法律风险看,使用者可能因“虚假宣传”被平台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罚款;而销售者则可能因“非法经营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被追究刑事责任。从安全风险看,多数刷赞软件需用户提供账号密码,甚至要求开启手机权限,极易导致账号被盗、个人信息泄露,甚至被用于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更值得警惕的是,刷赞软件市场本身鱼龙混杂,不少销售者收款后即“跑路”,或提供“一次性”服务,软件本身存在大量漏洞,使用后不仅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还可能导致账号被平台永久封禁。对于商家而言,虚假数据带来的短期流量无法转化为实际消费,反而可能因用户发现“货不对板”而引发投诉、退货,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
结语:拒绝刷赞软件销售,共建真实有序的网络生态
刷赞软件销售是否违法?答案已不言而喻——无论是从法律条文、行业影响还是监管实践来看,这一行为都已突破法律红线,破坏了数字经济的公平与信任。对于个人与商家而言,追求流量应回归内容本质,依靠优质服务和创新赢得用户认可;对于平台而言,需持续完善技术监测机制,压缩刷赞软件的生存空间;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应保持高压态势,对销售刷赞软件者“零容忍”,形成强大震慑。唯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铲除数据造假的土壤,让网络生态回归真实、有序的良性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