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刷点赞行为是否违法?这一问题随着短视频、社交平台的兴起,逐渐从网络亚文化话题演变为需要法律界、平台与公众共同面对的现实议题。在流量成为核心资源的数字时代,点赞数不仅是内容受欢迎程度的直观体现,更可能直接关联商业变现、品牌影响力等实际利益。然而,当“刷点赞”从个人偶尔的小动作演变为产业链化的灰色操作,其法律边界与伦理争议便浮出水面——单纯的数字造假背后,实则是对网络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与社会信任的多重侵蚀。要厘清其违法性,需从行为本质、法律适用、社会影响及监管逻辑等多维度展开分析。
一、刷点赞行为的本质:流量造假与价值扭曲
“网上刷点赞行为”并非单一动作,而是涵盖技术模拟、人工点击、流量包交易等在内的系统性造假。从操作形式看,可分为三类:一是个人用户为满足虚荣心或帮助亲友“刷数据”,通过手动或简单工具少量点赞;二是商家、网红为提升内容曝光,雇佣“水军”或使用自动化软件批量刷赞;三是黑灰产团伙开发“刷赞神器”,通过模拟用户行为、篡改接口数据等方式,提供规模化、专业化的点赞造假服务。无论何种形式,其核心均是通过非真实用户意愿的虚假互动,制造数据繁荣,本质上是对“用户真实反馈”这一网络互动基本逻辑的背叛。
这种造假行为的直接后果是价值体系的扭曲。在算法推荐机制下,点赞数是平台判断内容质量的重要权重,高点赞内容更容易获得流量倾斜。当虚假点赞挤占真实优质内容的曝光空间,便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创作者不再聚焦内容创新,转而投入资源购买流量;用户则在海量虚假数据中迷失,难以识别真正有价值的信息。更严重的是,若商家通过刷赞虚构产品口碑(如电商好评刷赞与点赞数据联动),消费者基于虚假信息作出消费决策,权益便受到直接侵害。
二、法律视角的审视:从平台规则到违法责任的跨越
判断“网上刷点赞行为是否违法”,需区分其层级:违反平台规则属于“民事违约”,触犯法律则可能构成“行政违法”甚至“刑事犯罪”。目前,我国法律体系虽未直接规定“刷赞罪”,但已通过多部法律对相关行为形成规制网。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核心依据。该法第八条明确禁止“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为提升销量或品牌形象,通过刷赞虚构产品受欢迎程度,本质上属于“虚假用户评价”,构成商业宣传中的虚假行为。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更是明确将“组织虚假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打击刷赞提供了直接法律支撑。若刷赞行为涉及“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则可能根据该法第二十条面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最高可达一百万元)的行政处罚。
《电子商务法》从平台与经营者双规制角度切入。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刷赞导致商品评价信息不真实,显然违反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要求。同时,第四十九条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刷赞作为虚假宣传的辅助手段,经营者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如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三”)。
《网络安全法》与《数据安全法》则从技术层面打击数据造假。刷赞行为常伴随“流量劫持”“非法获取数据”等行为:例如通过恶意软件窃取用户账号信息进行批量点击,或通过技术手段干扰平台数据统计,这些行为可能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构成违法。若涉及大规模数据倒卖,还可能触犯《数据安全法》关于“数据处理者应当加强风险监测”的要求,面临监管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用户的小规模刷赞(如为朋友作品点赞)通常不涉及违法,但若以营利为目的,长期组织刷赞或提供刷赞服务,则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屏蔽、降快、挂起、搜索结果等 services,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刷赞服务作为“有偿提供虚假流量”的一种,完全可能被纳入此范畴。
三、监管与共治:从“事后打击”到“全链防控”的挑战
尽管法律框架已相对完善,但刷点赞行为的隐蔽性与产业化仍给监管带来难题。其一,技术对抗升级:黑灰产团伙利用AI模拟真人点击、使用境外服务器跳过IP监测、通过“众包平台”分散操作,使传统基于异常流量特征的识别算法失效。其二,责任链条复杂:刷赞涉及需求方(商家、网红)、供给方(刷赞工作室)、技术支持方(软件开发者)及平台方,多主体交叉导致“追责难”。其三,平台治理动力不足:部分平台为追求用户规模与活跃度,对“数据造假”存在默许倾向,缺乏主动筛查与处置的积极性。
破解这些难题,需构建“法律-平台-用户”三位一体的共治体系。法律层面,需进一步细化“流量造假”的认定标准,明确不同规模、不同场景下刷赞行为的法律责任,降低执法难度;平台层面,应承担起“守门人”责任,通过AI算法识别异常点赞行为(如短时间内集中点赞、非活跃账号突然高频互动),建立“数据溯源”机制,对异常流量进行标记或剔除,并向监管部门开放数据接口;用户层面,需提升媒介素养,认识到“刷赞”对网络生态的危害,拒绝参与虚假流量交易,同时通过举报机制参与监督。
四、回归本质:让每一次点赞都承载真实价值
网上刷点赞行为的违法性争议,本质上是“流量至上”价值观与“真实有序”网络生态的冲突。当点赞数可以买卖,数据便失去了反映真实需求的意义,网络空间的公共性与商业价值都将被虚幻的数字泡沫吞噬。从法律层面明确刷赞的违法性,不仅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更是对社会信任底线的守护。
未来,随着《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落地实施,以及平台治理技术的升级,刷点赞行为将面临更严格的规制。但法律的终极目标并非“处罚”,而是引导:引导创作者回归内容本质,引导平台建立健康的评价机制,引导公众在真实互动中传递价值。唯有如此,“点赞”才能回归其作为“情感共鸣”与“价值认可”的初心,网络生态才能在真实、有序的轨道上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