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防安全专兼职机构,责任人和管理人职责是什么?

乡镇消防安全专兼职机构,责任人和管理人职责是什么?
文章正文: 乡镇消防安全,是国家整个消防安全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也是守护万千乡村安宁的“最后一公里”。其工作的复杂性与特殊性,决定了它不能仅仅依靠上级消防部门的“远程指导”,而必须构建一个扎根乡土、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本地化防控网络。这个网络的核心,便是乡镇消防安全专兼职机构的科学设置,以及责任人与管理人职责的精准界定与有效履行。这并非简单的岗位划分,而是一套关乎生命财产安全的系统性工程。

要理解这套工程的基石,就必须先厘清乡镇消防专兼职机构设置的逻辑与内涵。在广袤的乡镇地区,单一的专职消防站往往难以实现全域覆盖,且运营成本高昂。因此,“专兼结合”成为最务实的选择。专职机构,通常指乡镇设立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或应急管理中心,配备1-2名具有专业知识的专职消防干部或文员。他们是乡镇消防工作的“大脑”和“参谋”,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档案管理、信息上报和业务指导。而兼职机构,则是一个更为庞大的网络,它吸纳了派出所民警、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志愿者以及重点单位的负责人等力量。这些兼职人员如同“毛细血管”,深入到每一个村落、每一条街道、每一户家庭,他们最熟悉本地情况,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隐患、传递信息、组织初期扑救和人员疏散。这种“专”业引领与“兼”职覆盖相结合的模式,构成了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骨架,确保了消防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在这个骨架之上,乡镇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的明确,是确保整个体系能够有效运转的“灵魂”。根据相关法规,乡镇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通常由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如乡镇长或党委书记)担任。这个角色绝非虚职,其职责具有统领性和根本性。首先,是决策与领导之责。责任人必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如消防设施建设、经费保障、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其次,是保障与投入之责。火灾防控离不开人、财、物的支持。责任人必须协调财政预算,确保消防经费专款专用,为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装备,为兼职队伍提供培训和激励。再次,是监督与问责之责。责任人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考评机制,对各村(社区)、各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可以说,责任人的担当与否,直接决定了乡镇消防工作的力度和深度,是整个责任链条中最关键的一环。

如果说责任人是“掌舵者”,那么乡镇消防安全管理人就是“划桨人”和“大副”。管理人通常由乡镇政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或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其职责更偏向于具体执行和日常管理。管理人的工作是繁琐而细致的,是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要点的具体落实者。其一,是制度建设与规划之责。管理人需要牵头制定本乡镇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根据季节特点、地域风险(如麦收防火、冬季取暖防火)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其二,是检查与整治之责。管理人要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针对“三小场所”(小商铺、小作坊、小旅馆)、出租屋、老旧民房、敬老院等火灾高危区域,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其三,是宣传与培训之责。管理人要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栏、微信群等载体,普及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并定期组织对专职、兼职消防队员以及重点单位员工的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群众的“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管理人将责任人的宏观决策,转化为一个个可操作、可检验的具体行动,是消防工作从“纸上”落到“地上”的关键桥梁。

然而,职责的明确仅仅是第一步,真正的挑战在于如何将这些职责在复杂的基层现实中有效履行。当前,乡镇消防工作普遍面临着几大难题:一是群众安全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理,违规用火用电现象屡禁不止;二是基础设施欠账多,消防水源不足、道路狭窄、建筑耐火等级低等问题突出;三是专业力量匮乏,兼职队伍流动性大,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面对这些挑战,仅仅依靠责任人和管理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推向更深层次。一方面,要强化“网格化”管理,将消防责任细化到每个网格员,通过“小网格”托起“大安全”,实现隐患排查的常态化、精细化。另一方面,要推动“社会化”治理,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参与消防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管理人需要善于借力,将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权、供电公司的技术优势、村委会的组织动员能力整合起来,形成治理合力。

最终,乡镇消防安全工作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减少了多少起火灾事故,更在于它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一份坚实的安全保障。一个安全、和谐的乡村环境,是吸引人才回流、发展特色产业、提升村民幸福感的前提。从乡镇消防专兼职机构的设置,到责任人与管理人职责的层层压实,再到一个充满韧性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这背后体现的是一种“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是一种将安全责任扛在肩上的使命担当。守护乡镇的安宁,最终要靠这份扎根于泥土的责任与担当,让每一缕炊烟都安然升起,让每一个家园都远离火患。